本报讯(记者苏展 通讯员杨新彦 严京东)近日,桂林海关在对辖区某企业进口的一批来自印度的摩托车开展查验时,发现企业有擅自拆除、遗弃木质包装的违法行为,根据我国《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,桂林海关对该违法行为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,罚款5000元。
“我们真不清楚这个固定货物的木架子不能随便扔,也不清楚这样做会危害国家生态安全。下次我们一定改正,我们心甘情愿接受处罚。”该公司报关员表示。
据桂林海关介绍,木质包装概念不止包含我们通常认知中的木箱,还包括铺垫性、支撑性、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等。木质包装极易携带各种有害生物,进境时虽经过熏蒸处理,但仍存在携带有害生物的隐患。
经本次调查了解,该批货物采用木质框架将摩托车固定在集装箱内,该企业未在海关的监管下擅自拆除木质框架,并将木质框架遗弃,导致海关无法追踪去向,给国家生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。
桂林海关提醒,擅自拆除、遗弃木质包装极易扩散各种有害生物的入侵风险,影响国家生态安全,属于违法行为。须经海关进一步检验才能完全排除风险。
